【猇法说法】乘客醉酒殴打司机,法院判了!
作者: 猇亭法院 时间:2025-08-28 阅读:3550
生活中口角之争若失控升级为暴力,施暴者需担何责?受害者权益又该如何维护?近日,猇亭法院审结一起乘客殴打出租车司机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一时冲动换来千元赔偿,打架的“成本”究竟有多高?来看本期猇法说法。
案情回顾
某天夜里,林某驾驶出租车在站台候客时,遇到王某(化名)一行四人醉酒返城,因价格问题协商不一致,王某便下车主动挑衅并辱骂林某,林某下车后,王某将其踹倒致伤,林某随即报警并入院治疗。出院后,林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等各项损失3万余元。
法院认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关于原告的损失认定问题。法院对有诊断证明与票据佐证的医疗费、鉴定费以及治疗所需的交通费予以支持,并参照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核算误工费,共计9860.59元,对原告诉请中过高部分不予支持。
关于原、被告的过错责任问题。本案中,原告作为城市出租车的经营者,不按规定打表载客,存有违规行为,该行为是导致本案纠纷发生的直接起因,其自身存有一定过错;被告在纠纷发生后,未按合法程序进行投诉举报,而是遇事不冷静,暴力将原告踹倒致伤,其过错明显,应对原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根据本案原告伤情显著轻微的实际案情,判决被告按70%责任比例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合计6902元。
猇法说法
一次不冷静的施暴行为,当事人往往面临多重代价:
附加成本
可能导致夫妻离异 + 留下前科劣迹 + 影响子女上学、参军、就业 + 刑满后就业受限(吊销医师、律师、教师等需年审的执业证书,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资格永久取消) + 银行信贷影响 + 移民审查困难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