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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法说法】业主房屋遭浸泡,物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猇亭法院     时间:2022-07-07 阅读:2402

业主曹某某回老家半年后返回家中,发现屋内一片狼藉,污水横流,便立即通知物业一起对所涉房屋内的污水、脏物清除、疏通下水道。

随后原告曹某某以物业公司管理失职,公用下水道堵塞无人检修,导致生活污水漫入家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曹某某主张的损失是因其厨房下水主管道堵塞而致污水反流倒灌入曹某某家中所致,而下水主管道属于物业公共部分,即属于某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范围。某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履行了案涉房屋所在楼栋公共管网的疏通和维护责任。故对曹某某12万元的财物损失,物业公司应予全部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曹某某主张的损失是因其厨房下水主管道堵塞而致污水反流倒灌入曹某某家中所致,而下水主管道属于物业公共部分,即属于某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范围。某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履行了案涉房屋所在楼栋公共管网的疏通和维护责任。故对曹某某12万元的财物损失,物业公司应予全部赔偿。

关于某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问题。国务院颁发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官提醒:对小区的共用部位进行维护和管理的义务一般会明确约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在受到损失后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

物业公司应提高服务管理质量,尽到监督管理职责。包括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包括及时发现并提醒业主装修或使用中的不当行为,不往管道内丢弃建筑垃圾或其他容易造成堵塞的废弃物。

同时,业主在居家生活过程中要养成良好习惯,对小区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共同维护,共同遵守;如果有装修的行为,应事先告知物业公司,遵守物业公司提示的注意事项,并配合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避免造成他人麻烦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