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法官助力赡养纠纷化解
时间:2021-02-07 阅读:1033
自2019年7月起,猇亭区人民法院与七里新村社区共建“无讼社区”,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化解“三三工作机制”,深化诉源治理。近日,社区书记反馈该社区四姐弟因母亲养老问题闹得红脸出汗,弟弟与三位姐姐一度到了互不联系的地步。得知这一消息后,我院立案庭庭长文巧玲、法官助理冯辈蓓立即前往社区,与老人及家属见面。
几个月前,徐奶奶的老伴因车祸去世,由于体弱多病,生活不便,所以徐奶奶的儿子代为保管她和老伴生前存下的银行卡,但三个女儿却担心母亲的晚年生活无法得到保障,主张将财产平均分割并设立公共基金用于母亲的养老。
了解情况后,文巧玲、冯辈蓓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和继承篇规定为徐奶奶一家进行了法律知识宣讲与解答。随后,文巧玲结合自家老人养老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解了一家人的心结。
在社区工作人员、援助律师和我院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徐奶奶一家达成一致协议,老人按照意愿随儿子生活,三个女儿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其名下财产也得到妥善分配,萦绕在一家人心头的乌云终于散去。
法官提醒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子女都应尽赡养义务。而对于父母的财产,也不可太过执着,家人和睦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六编 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