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救助“及时雨” 化解群众“燃眉急”
作者: 金晓燕 时间:2021-07-05 阅读:1560
“感谢法官,这笔救助金解决了大问题,帮助我度过了难关!” 在邓某家中,她眼含热泪激动地对猇亭法院前来给她送司法救助金的两位法官说道。
一起车祸,失去双腿
时值盛夏的某一天,蔡某驾驶货车将正在人行横道过马路的邓某压伤,因伤势严重,邓某截去了左大腿及右小腿才保住了性命,后续安装了义肢才能勉强生活,交通部门认定这起事故蔡某负全责,法院判定蔡某应赔偿邓某68万余元及后期按照每年服务业人均年收入的60%支付二级护理费。然而,蔡某在支付5万元赔偿款后,表示无力支付余下赔款。邓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蔡某名下确实无可执行财产,执行陷入了困境。
履职尽责,济困扶危
邓某现为三级伤残,不仅失去劳动力,而且长期依靠药物治疗,义肢每三年也需要更换,每次更换需1万余元。前期的住院治疗已产生医疗费5万多元。丈夫一边照顾她一边打零工,月收入仅1800元,一时间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如今,又到了更换义肢的时候了,“陈法官,您帮我想想办法,义肢不换我无法生活了。”“您别急,我们来想办法。”承办法官陈勇在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后,帮助邓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帮助缓解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司法救助“及时雨”,化解群众“燃眉急”
在收到邓某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猇亭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急事快办,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申请人家庭具体情况的核实工作,为邓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一万元。6月7日下午,猇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俊峰,执行局副局长陈勇一行顶着烈日酷暑,驱车前往邓某家中发放款项,不仅送去了“及时雨”,也积极鼓励邓某重振信心,不放弃生活的希望。
民生无小事,件件连民心,司法救助虽然不能完全解决申请人的经济困难,但是可以缓解其燃眉之急,帮助申请人重拾生活信心。下一步,猇亭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判、执行中困难群众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认真履行司法救助职责,确保每笔司法救助金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