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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法院受理首起企业强制清算案件

时间:2021-02-08 阅读:1156

2月5日,猇亭法院裁定受理了湖北交投四优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四优钢公司)强制清算案,该案系猇亭法院受理的首例强制清算案件。

据悉,交投四优钢公司于2012年12月在猇亭成立后,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从2015年开始陆续向湖北高开公司及其他公司借款,且至今无法清偿债务。2020年10月,该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了解散该公司、成立清算组、停止营业的决定。然而,在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却没有实际进行清算工作,湖北高开公司作为股东无奈向猇亭法院申请对交投四优钢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猇亭法院接到申请后,迅速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经合议庭合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交投四优钢公司股东会在形成解散公司、停止营业、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后却无法继续正常进行清算工作,拖延清算至今,严重损害了股东权益,湖北高开公司作为交投四优钢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有权申请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清算。遂裁定受理对交投四优钢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目前,猇亭法院已向双方送达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该案的审理工作正依法高效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