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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他们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刑事立案

时间:2018-11-05 阅读:8940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

总有一些无视法律权威的失信被执行人

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

试图逃避执行、抗拒执行

这些藐视法律、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

失信被执行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拒执罪利剑


拒执罪刑法上的学名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日前

猇亭桐岭新村社区居民邓某

因涉嫌拒执罪

被区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亲情、调解,难挡失信之人


胡某、邓某曾为妯娌,均居住于宜昌猇亭某社区。

被告邓某欠原告胡某工资、借款等合计4万余元,长期未还,被告上法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2016年1月30日前分期还款的协议。

然而,昔日的亲情、法院的调解,挡不住失信之人赖账之心。邓某还款5000元后,即不再还款。胡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无视法院通知,拒不申报财产

法院立案后,向邓某发出执行通知。邓某既未申报财产,也未履行。


邓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拒不配合法院执行

2017年2月,邓某之子黄某为邓某担保,表示其在宜都市的养猪场可能拆迁,待拆迁后用补偿款还债。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该养猪场为黄某和邓某共有,黄某2017年6月就取得了补偿款15万余元,但黄某和邓某并未将补偿款用于本案的执行。依照法律规定,法院将黄某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

从2017年6月起,邓某就称其手中有一批电器正在处理,称电器处理后就履行义务。但在长达15个月的时间里,邓某既未上交处理电器的款项,也拒绝向法院告知电器的品种、规格、型号和存放地点,拒绝与执行法官见面。

2017年9月,法院对邓某也为被执行人的另案申请人做工作,挤出4000余元支付给了胡某。

2017年12月,法院依法对邓某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邓某仍未还款。


胡某孙女生病 邓某仍不还钱

2018年上半年,胡某的孙女患重病在上海住院急需用钱,执行法官及时将情况电话告知邓某和黄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邓某和黄某对此仍无动于衷。经执行法官再三督促,才勉强分两次支付了3000元。


一起数额不大的执行案件,历时两年七个月,执行法官先后数十次做执行工作,两次终结本次执行,并对邓某实施了拘留,但由于邓某隐瞒且拒不申报财产,导致法院未能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邓某、黄某在案件执行期间,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18年10月24日,依据猇亭法院移送材料,猇亭公安分局决定对邓某刑事立案侦查。


 

法官提醒

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后,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并不因追究刑责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