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放水养鱼”促和解,这面锦旗含“赞”量满满!
作者: 猇亭法院 时间:2026-05-21 阅读:249
“司法温情办实事,敬业尽责解民忧。”5月19日,一起运输合同纠纷的被告向猇亭法院综合审判庭送来锦旗,为法官团队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点赞。
原告某物流公司与被告某机械公司长期存在业务往来,同时某机械公司还与他人存在债务纠纷,三方协商达成债务转移并由某机械公司分期支付的三方协议。其后某机械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钟某(化名)分别支付了某物流公司部分款项,但未严格按分期付款协议履行,至今还累计欠付运输费用等110万元,某物流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某机械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钟某共同支付运输费用。诉讼中,某物流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某机械公司及钟某的银行账户。
账户被冻结后,钟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称因账户冻结对现阶段公司的运转、职工工资发放等方面产生一连串不良影响,也可能导致公司彻底停摆。同时向法官表示,公司的经营受市场环境影响暂时存在支付困难,但目前市场回暖外欠资金正在回收中,希望原告方宽限一段时间,被告一定想尽办法分期支付完毕,恳请法院能否依法解除对公司相关账户的冻结。
“公司举步维艰,背后还牵扯工人薪资和区域金融稳定。‘竭泽而渔’只会两败俱伤,‘放水养鱼’才能实现双赢!”,承办法官经分析研判,要想以最快速度解封账户保障公司运转,就需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这起纠纷。一方面,承办法官主动与原告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剖析利害:“被告目前经营困难,公司要是倒了,贵公司的债权反而更难实现,不如先保住企业正常经营,再逐步解决纠纷。”一番真诚劝说后,原告负责人态度松动,同意尝试调解。另一方面,法官督促被告拿出最大诚意,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引导双方聚焦核心诉求、寻找利益平衡点;被告确认尚欠原告运输费及利息113万余元,定于两年内分期支付完毕,同时被告某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钟某及案外人李某自愿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均表达了调解的诚意,也拿出了确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后经过反复磋商修改,调解方案最终敲定:被告某机械公司下欠原告某物流公司运输费及利息共113万余元,两年内分三期支付完毕,每月最低支付2万元;被告某机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钟某及案外人李某自愿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某物流公司自愿申请解除对被告某机械公司、钟某所采取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
一面锦旗,承载认可,彰显担当。下一步,猇亭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温情司法、务实举措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