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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公告

作者: 猇亭法院     时间:2022-04-12 阅读:1281

根据宜昌市最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就猇亭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核酸检测查验制度。4月12日6时起,严格实行核酸查验制度,所有来院当事人必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版均可)。

二、双绿码通行。外来人员必须扫行程码、健康码,双绿码才可通行。

三、请戴好口罩。所有进出人员都要全程佩戴口罩,不可随意摘取。

四、欢迎线上诉讼。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风险,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外,请优先通过湖北省宜昌市法院网立案系统:【网址https://ycfyssfw.hbfy.gov.cn/】、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办理相关诉讼事务。不便开展网上诉讼活动的,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诉讼材料提交至本院(邮寄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凌云大道199号,邮政编码:443007),并在邮件封面上标注“邮寄立案”字样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邮寄地址。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717-6513249。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现场旁听庭审,建议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

五、请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让我们携手同心,共筑疫情防控防线!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2日